"笞杖”是什么刑罚,古代女子为何宁死也不愿受笞杖之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它是中国古代的五大刑法之一。就是俗称打屁股。用竹板打犯人的背部臀部还有腿部。而且是要脱衣服打的。所以因为会脱裤子。女性被打的话,就比较羞耻。士可杀不可辱。女人也是人,他们也有尊严,也是可以杀不可辱的。被当众脱裤子打屁股是非常丢脸的事情。以后出去见人
面子上都感觉非常的无光。这是非常伤自尊的。宁原去死也不愿意受这种刑法。中国古代执行一般都是当着大众实行的,起着杀鸡儆猴的作用。他们知道犯错的下场。这样有助于社会的管理。
但是这对犯的错的人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伤害了。第一是身体上的疼痛。如果被执行这种刑罚的话,屁股是肯定要开花的。除了打的时候很疼以外,未来的几天是不能够下床走路的,睡觉也只能翻过身来反着睡十分的难受。其二就是当众被脱掉裤子打屁股是非常羞辱的,是对精神上的严重冲击。非常的伤面子。每个人都是有册烂渗脸面的。人要脸树要皮,树没有了皮就活不了,人没有了脸面离死也就不远了。
这种刑法十分的流行。全世界各地都在用的,东南亚这边用的最多。在香港殖民时期,有人因为被活历正活打死了,所以被政府废除掉了。每一次执行前还要经过医师的检查,要判断出受刑的人不会打出太大的问题。才可以执行。
朝鲜打屁股每次不能超州脊过30下。台湾这边要轻一些,每次不能超过25下,而且可以分成多次来打,但是不能超过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