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保期的法律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法律规定。其虚乱耐质保期限是不低于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零第11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中有如下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差春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陪粗、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