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系统分为一类债务和二类债务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类债务是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举借歼段,要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比如说像现在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二类债务是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比如说是有一些有收入来源的一些市政的项目,他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政府出具了担保函,这个就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扩展资料: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是法律意义上的负债主体,属于“政府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债务人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均春改胡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由于或有债务属于潜在的义务,是否需要承担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或有负债也不计入负债总额,仅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政府性债务分三类 不能混淆统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债扒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