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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鲁迅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Q正传》。鲁迅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鲁迅是一个不太讲究穿着的人。他爱穿长袍,相对他瘦弱的身材来说,似乎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经常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行走,感觉竟有点像他笔下的落魄人物孔乙贺晌旅己,于是便闹出了笑话:在电梯里经常被认为是可疑人物;许多人见到他以为是有幸发现了鸦片鬼;有时去买药,竟然连药房里小伙计都鄙视他;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甚至常被警察搜身…… 鲁迅是义无返顾把辫子剪了的人。这在当时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但他面对嘲笑、讥讽、辱骂,依然我行我素。后来他基本上留平头(相当于现在的板寸),他的发质坚硬,根根迎风翘立,铁刷一般,简直酷毙帅呆了。现在的俊男靓女们热衷的染发、烫发等等,和鲁迅比可就小巫见大巫啦。 他懒得理发,而且往往一忙起来数月不理。朋友们开他玩笑:“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后来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勉强去理一回。有一次走进一家理发店,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还在理发结束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他。理发师一数给了三倍的钱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来理发,理发师见状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精雕细刻”地做,满脸写着谦恭。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今天咋给这点? 您上回……”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处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点,这回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点。”理发师听了如坠云雾。 他的胡子也很有个性,从日本留学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日本式的——两头往上翘,看起来很滑稽,被周围的人嘲弄,说他是崇洋媚外。鲁迅烦扰得不行,干脆把胡子修剪成隶书的“一”字,竟然从此平安无事。 看过鲁迅年轻时的照片,觉得并不是很帅,起码和现在韩国、日本的所谓“第一美男”有段距离。但鲁迅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他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还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真是有意思极了。 二 鲁迅有很多嗜好。比如爱给人起绰号这个从小养成的习性,至老都未能改。早在三味书禅凳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他的成绩不错,屡受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个同学谨丛偷看了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问他对什么好,鲁迅说:“对‘四眼狗’好了。”孰料那人竟真以此回答寿先生,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而他则在一旁以书遮眼,憋不住笑出声来。鲁迅的观察力可谓尖锐,他把女生的哭状起了个惟妙惟肖的称呼——“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齐下也!不是四条吗?他在北大讲课,当时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岛,留了个学生头,他便给人家起了个绰号“一撮毛”,见面时还亲切地叫他“一撮毛哥哥”,真是搞笑的能手!而且他竟把爱人许广平叫做“害马”,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也派上用场,说:母亲放心,害马现在很好…… 吸烟、喝酒、饮茶可谓是鲁迅的“三瘾”。他的烟瘾一向很大,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他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窃以为有现代黑社会老大的风范)。还有一点很有趣,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得是怕麻烦呢,抑或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除了三瘾之外,他还喜欢吃糕饼糖果等甜食,这是在日本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有一回,人家送了柿饼给他,他喜欢得不行,藏起来自己偷偷享用,还舍不得给别人吃呢!只有在女士来做客时,才“大方”地拿出来,因为女士们胃口小,只能吃个一两片而已!他还能吃辣椒。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他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一大串红辣椒回来。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只辣椒来,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嘘唏不已。只觉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现在看来除了可笑之外,也生出几分感动。 他的胃口很特别,喜食蛇肉、龙虱、梅干菜。而且从不吝惜money,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不看菜单一口气就能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三鲜铁锅蛋”、“糖醋软溜鲤鱼陪面”等好几道菜来! 他爱看电影,几乎可从影迷升格为影狂。鲁迅到43岁时才首次观看影片,但一看而不可收。鲁迅后期(46-55岁)在上海生活的9年内,共观看电影142场。其中1934年37场,1935年36场,1936年秋季病危前19场。这三年平均起来几乎每周一场。好电影不轻易错过,甚至一看再看;而且大都是率领家小、呼亲唤友,数人驱车同去!有趣的是,在国外引进的电影里面,他最爱看的是大自然丛林草莽的野兽影片(相当于近来的“动物世界”。鲁迅今若健在,定是赵忠详的fan)。 鲁迅还喜欢习武,他曾在留学日本时学过柔道,回国后在绍兴府中学堂执教。一次夜行,经过一处荒凉的坟地,忽见一惨白形同鬼魅的东西在前挡道,鲁迅赶前去飞起一脚,直踢得那家伙跄踉倒地,抱头鼠窜,原来是一个装神弄鬼的盗墓贼。鲁迅虽瘦削,但功力略见一斑。 三 生活中的鲁迅,幽默、风趣,幽默中又带着一种大气、智慧、乐观和风度。有一次他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 广州一些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怕刊物第一期销路不好,希望鲁迅给创刊号撰稿。鲁迅风趣而又严肃地说:“要刊物销路好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 名流免不了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在北京女师大任教时,一次一个学生未经家长允许,和别校一男生去逛公园。她父母发现后,跑到学校大吵大闹,咒骂校方管教不严.封建死板的校长也像泼妇一样斥责女学生“太不像话了”。鲁迅先生正好经过那里,得知原委后诙谐地说:“现在风和日丽,有两位青年一块逛公园,有何不好?那些公园年青人都不准去逛,非得成了老头子老太婆才能去逛吗?!” 鲁迅家里有两个保姆,不知何故,经常发生口角。他受不了整天的吵闹,竟病倒了。隔壁一个小姑娘问道:“大先生,你为什么不喝止她们?”鲁迅微笑着说:“她们闹口角是因为彼此心里都有气,即使暂时压下去了,心里那股气也是压不下去的,恐怕也要失眠,与其三个人或两个人失眠,还不如让我一个人失眠算了。” 他说话向来无所顾忌,敢想敢说。比如他对人们遮遮掩掩的“性”发表看法: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惟独对孩子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他为了说明看人不能片面,风趣地说:英雄是厉害的,但不能因为英雄也性交,就称得上“性交大师”! 鲁迅虽然胸襟宽广,但决不适用于对待丑陋的社会现象上。一切假恶丑的东西在鲁迅面前都无以遁形。一次,国民党的一个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同泳。鲁迅看不惯:“同学同泳,偶尔皮肉相触,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同吸着天地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简直淆乱乾坤。还不如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说着还模拟戴着防毒面具走路状。听讲的人笑得前仰后合。 鲁迅对腐朽文人向来是不留情面的,这是个不怕得罪人的怪人。似乎整个文化界知识界都是他的前世冤家。徐志摩、胡适、郭沫若、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等都曾经受过鲁迅的唾沫的“侵害”,常过骂的滋味;就连与文学不怎么搭界的地质学家李四光竟也和他打过笔墨官!看来鲁迅真是汲取了孙中山“博爱”的精髓。 四 鲁迅本身就是一个会说幽默和笑话的能手。日本占领东北以后,国民党反动政权依赖美国,宣传美国是如何地主持“公道”。鲁迅先生为揭穿这一骗局,说了个小故事:“我们乡下有个阔佬,许多人都想攀附他,甚至以同他谈过话为荣。一天,一个要饭的喜形于色,说是阔佬同他讲话了。许多人围住他,追问究竟。他说:‘我站在门口,阔佬出来了。他对我说:滚开去!’”听故事的人哈哈大笑。国民党对美国主子摇尾乞怜的丑态被揭露无遗。 他为了说明反动派鱼肉百姓,把百姓当炮灰,举了一个寓言:某朝某帝的时候,许多宫女生了病,总是治不好。最后来了一个名医,开了处神方:壮汉若干名。皇帝没有法,只得照他办。若干天之后,自去察看时,宫女们果然个个神采焕发了,却另有许多瘦得不像人样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了一惊,问:“这是什么?”宫女们就嗫嚅地答道:“是药渣!” 30年代,一些作家的主观主义毛病很厉害。一次,有人请鲁迅谈谈这一问题,鲁迅没有多说只讲了两个故事:其一: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一天,他忽然有所感悟道:皇帝用什么挑水吃的呢?后又自言自语:一定用金扁担的!其二:有个农妇很想吃柿饼想,于是她就想:皇后娘娘是怎么享福的呢?一定是一觉醒来就下令:快拿一个柿饼来吃吃! 难能可贵的是,鲁迅对幽默和笑话理论还有独到的看法。他在1934年4月1日给陶亢德信中说:“中国之所谓幽默,往往尚不脱《笑林广记》式,真是无可奈何。”在鲁迅看来,《笑林广记》式的幽默,并非真正的幽默,只不过是轻松好懂、油滑庸俗的东西,用以娱己或朋友间玩笑罢了。鲁迅坚决反对油腔滑调的打诨、装疯卖傻的逗笑、轻薄猥亵的奚落,讲求的是一种机警、深刻、余音绕梁的深意,欣赏水平是很高的。而鲁迅也以自身演绎和证明了这一点。� 五 鲁迅的很多文字也是犀利幽默的。他说:我家门口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真是另类极了!鲁迅很讨厌蚊子,受不了蚊子的叫声,于是蚊子在笔下很有笑意。他说:“你只管叮我好了,但请不要叫!然而蚊子仍然呜呜地叫。这时倘有人问我‘于蚊子跳蚤孰爱’,我一定毫不迟疑答曰‘爱跳蚤’!这理由很简单,就因为跳蚤是咬而不嚷的。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共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战败的标征。我于是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然而他的文字终是战斗性的,是投枪,是匕首。他的许多文章如《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记念》等,至今读来,仍能感到一股凛然正气。但现在,一些顽皮的孩子们却捣蛋地将鲁迅某些文字的本意曲解了,使庄严肃穆变成了滑稽搞笑,但也体现了智慧和生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