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准考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准考证是竖板的 如同一本书 个人信息和注意事项都是横排的 左边是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准 考 证 姓 名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考试类别 报考部门 职位代码戚物 考点名称 考区 考点地址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准考证号 考场号 座位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08-11-30 09:00-11:00 申论 2008-11-30 14:00-16:30 成绩查询: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高正液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清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右边是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行为。�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设备或工具至座位的;� (九)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十一)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二)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于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且应考人员在5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对于应考人员的其他违纪行为,提出警告。�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当地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不按规定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三)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四)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七、应考人员有其它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 下面横排是 各位考生:请认真阅读本《考场规则》、《违纪处理办法》。如您入错考场、坐错座位、未填写(涂)或错填写(涂)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后果自负。此证请妥为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