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轿车运送13头猪被罚款,这罚款合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云南昭通一男子驾驶小轿车运送13头猪崽,被执法人员查获。据驾驶人方某交代,其购买的13头小猪重215公斤,由于联系不到货车,于是用自家轿车运载,没想到刚一上路就被查获。目前,交警对方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转运整改。由于方某运输的仔猪无动物检疫证明,因其未离开产地,故由盐津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其就地整改。
运输畜禽无动物检疫证明并非个案,辽宁锦州一男子运输未经检疫的生猪,被罚款八万。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发现绕阳河镇张刘村刘某正在运输未经检疫的生猪,工作人员将其车辆、生猪暂扣。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刘某罚款人民币八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五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提醒:
全县养殖户必须详细填写好养殖档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添加“瘦肉精”等非法物质。运输动物及产品必须开具产品检疫证明。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经过备案和消毒,车辆备案必须纳入全国生猪运输监管平台。针对上述内容,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予以严惩。
畜禽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击非法行为,还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执法者严格执法,经营者依规守法,消费者抵制违法,这样食品安全才能真正与人民群众健康同行。交警温馨提醒,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请务必办理动物检疫证明,证件齐全才能上高速行驶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