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二00五年十月中旬
二、竞赛地点:职教中心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全校师生
四、竞赛分组
1、甲组:三年级,乙组:二年级,丙组:一年级
2、比赛时一、二、三年级分为一组,各单项项目统一进行,成绩分别记分。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X1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2、女子组: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X1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六、参加办法
1、参加人数
(1)每班派10名运动员,男、女各5人。
(2)每项不足三人的取消该项比赛。
2、参赛资格
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所在班级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3、报名时间
各班报名表要求填写,由班主任审查签字后于2005年10月5日上午第二大课间一次性交体育组,逾期不报为自动弃权,已报名的运动员和项目均不得更改。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班每项限报二人,每人限报三项,另可兼报接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名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分报名人数,不足七人者取前三名,按7、5、4计分。
2、名次并列,将该名次得分下一名次得分之和除并列队员数平均计分,并无下一名。
3、破纪录加分方法
破市纪录加14分,破校记录加7分,并给予奖励(同时破市又破记录者,只加一个较高级别的破记录分),接力加倍得分。
4、甲、乙、丙组各单项同进录取,团体奖分别录取。
5、团体奖
(1)甲、乙、丙组各奖励前8名
(2)如遇得分相同,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大会评选精神文明班,并给予奖励
八、其它
1、报名和比赛对要尊重裁判,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违犯取消该队员的比赛资格,追回奖品,取消该班团体总分和个人总分,并追究班主任和体育委员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2、裁判员由全校教工和学生担任。
九、未尽事宜临时商定,本规程解释权在校委会。
十、根据报名人次情况提前进行预选赛(长投、跳远、三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