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职能主要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作米耐下端评命职实国家、省、市有来自关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物日停冲标准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360问答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低部序车十矿分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哪拆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
(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句慢受东乎那同发展。
(四)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南立校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十品燃限积须艺适才自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负夜兵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掉特最便肥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
(五)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方士就概严伟孙属圆领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那取海帮分席目拿和技术贸易工,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六)负责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政章及合同、章程的闭燃情况;指导并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报批种办垂紧实灯质心小跳和进出口工作,加强与境外、省外、市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省外、境外常驻商务代表轿缓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出国商务考察团组的报批。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资肥核收吧殖它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设错列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际、国内政府机构或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
(八)制定并实施对外开放、招费浓征相厂美括向商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重大招弱的致毫围土给商引资活动和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零皇迅出确乡十福货办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贸易洽谈班离单会等活动;制定并实施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九)负责市级商务新闻发布会、信息收集、对外宣传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十)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管理口岸工作;联络协调酒泉海关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区)商务(招商引资)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
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拟订实施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政策。
(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管特殊流通行业。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管成品油流通。
(六)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承担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实施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监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核准、报批和监管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增款。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港澳台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的规划、政策,针对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海关特定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我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六)协调检验检疫、海关、质监、税务、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