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上岗证的办理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以宣城市为例,大客车上岗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首先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出尘颂数申请,并填写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限2004年4月1日以后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限增驾)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同版1寸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登记表由辖区运管所初审,合格后盖章方可生效。
二、申报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客运1年以上)、身份证明(年龄不超过60周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2004年4月1日以后取得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客运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三、报名受理
申请人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培训科审查申请登记表(二份)及相关资派首料,审查合格的分配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培训,并收取考试费和工本费。
四、职业培训
1、申请人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报名,将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复印件交驾校存档。
2、申请项目为增驾的,将原从业资格证交给驾校,由驾校交回培训科。
3、驾校按《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课时和市运管处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五、从业资格考试
1、由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操考试。
2、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樱空、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宣城市运政信息网-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