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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网承认的学历有哪些

学信网承认的学历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学信网承认的学历有哪些

法律分析:1、统招全日制学历(普通高等学历)——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学制专科3年,本科4年~5年。

2、成人高考学历(其中学习形式分夜大、业余、函授)——也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每年8月底或者9月初报名,10月底参加全国统考,12月录取,次年3月份注册入学,学制:专科为2.5年,专升本或者本科第二学历为2.5年。成人学历中,获取证书最慢的一种。

3、远程教育学历(又称现代教育、网教)——学校都是211和985重点名校。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需参加入学考试(线上考试),择优录取。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闭碧二学历为两年半。

4、自考学历(又称自学考试)——自由学习,每年两次考试,4月份和10月份,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难考,容易出现放弃!

5、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又称电大学历、开放教育)——教育部直属大伏笑学。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免试入学。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二学历为两年半缺态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2、成人高考学历(其中学习形式分夜大、业余、函授)——也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每年8月底或者9月初报名,10月底参加全国统考,12月录取,次年3月份注册入学,学制:专科为2.5年,专升本或者本科第二学历为2.5年。成人学历中,获取证书最慢的一种。

3、远程教育学历(又称现代教育、网教)——学校都是211和985重点名校。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需参加入学考试(线上考试),择优录取。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闭碧二学历为两年半。

4、自考学历(又称自学考试)——自由学习,每年两次考试,4月份和10月份,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难考,容易出现放弃!

5、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又称电大学历、开放教育)——教育部直属大伏笑学。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免试入学。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二学历为两年半缺态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3、远程教育学历(又称现代教育、网教)——学校都是211和985重点名校。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需参加入学考试(线上考试),择优录取。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闭碧二学历为两年半。

4、自考学历(又称自学考试)——自由学习,每年两次考试,4月份和10月份,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难考,容易出现放弃!

5、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又称电大学历、开放教育)——教育部直属大伏笑学。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免试入学。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二学历为两年半缺态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4、自考学历(又称自学考试)——自由学习,每年两次考试,4月份和10月份,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难考,容易出现放弃!

5、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又称电大学历、开放教育)——教育部直属大伏笑学。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免试入学。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二学历为两年半缺态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5、国家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又称电大学历、开放教育)——教育部直属大伏笑学。每年春秋两季报名,春季报名时间为上一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初;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免试入学。学制:高起专(大专)为两年半,专升本或本科第二学历为两年半缺态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