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冲拍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1、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丛好。
2、国内因特网虚拟专散郑羡用业务(IP-VPN)。
3、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1、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2、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
3、存储转发类业务。
4、呼叫中心业务。
5、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
6、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