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哪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产旅纳世生了认识的需要。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深入。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实践经验,并加以总结提高,推动认识不断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的主观与客观存在都是物质的,主、客观是认识论上的区别是相对于实践的内外关系的定义。实践论是基础于唯物论及辩证法拆肢两者总体的认识。
毛泽东的《实践论》强调实践的主客观矛盾发展对于认识及再实践的认识发展过程。认识上升到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当代以来强调实践的真理标准,其包含真理的发现及检验、实现,见之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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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还具有创造性,它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或产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的事物。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本质上就是创造。没有创造,就不会形成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一起,共同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
实践是由人发动的同时又是为了人的活动,它使人与物的关系由物支配变成人支配物,由此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事物,把它塑造成适合人占有和利用的形式,充分显示茄告了人的主体能动性。
同时,人在实践中自觉地把自己和自然界区分开来,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具有发主体意识。实践的发展,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和弘扬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