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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 必须以什么为重点

加强社会建设 必须以什么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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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 必须以什么为重点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这是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对此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看,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看,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第二,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一些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颤型集中在民生领域: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推进,一些人员需要下岗转岗、以多种形式创业就业,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随着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正在进一步加速,相应社会养老服务明显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由此所导致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分配结构等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引发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民生问题,能否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社会建设的重点,推进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也就抓住了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关键。第三,这是全面建成宏清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领域工作密切相关。我们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同时只有发展社会事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才能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提供不竭动力。没有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没有相应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相配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也难以实现。因此,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全民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继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和谐稳定”,努蔽洞前力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