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支现金违反什么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坐支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利用账户进行坐支操作的,没有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是山哪属于违法的行为,人民银行可以作出警告的处罚。利用账户进行坐支操作,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困唯枝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汪敏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