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偷带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引申义为现实是虚伪的。
出自《庄子·胠箧》,《庄子》又名《南华经》,是道家经文,是战国中期庄子及其后学所著。到了汉代以后,尊庄子为南华真人,因此《庄子》亦称《南华经》。
全文(节选)如下:
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
此重利盗跖而使大指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
译文如下:
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那些偷窃腰带环钩之类小东西的人受到刑戮和杀害,而窃夺了整个国家的人却成为诸侯;诸侯之门方才存在仁义。这不就是盗窃了仁义和圣智吗?所以,那些追随大盗、高居诸侯之位、窃夺了仁义以及斗斛、秤具、符玺之利的人,即使有高官厚禄的赏赐不可能劝勉,即使有行刑杀戮的威严不可能禁止。
这些大大有利于盗跖而不能使他们禁止的情况,都是圣姿仿隐人的过错。因此说,鱼儿不能脱迹厅离深潭,治国的利器不能随便拿给人看。那些所谓的圣人,就是治理天下的利器,是不可以用来明示天下的。
其实,庄子写这一篇文章,压根儿不是在谴责所谓的「权贵犯罪」。通篇认为「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他强调应该要「绝圣弃知」,以重返太古时代那种恬淡纯朴的境地。很明显,庄子的这篇文章,否定的是「圣人之道」。
文章中所谓的「窃国」,是指“田成子杀齐君而盗其国”。田成子,就是田恒,原是齐国大夫,鲁哀公14年,田恒先杀了齐简公,后来到了他的曾孙子田和,再把齐康公驱逐到海上,自立为齐侯。
庄子看到这段历史,认为田恒他们一伙人所窃的,不止齐国而已,还包括建立齐国的「圣人之道」,而且最终还是利用这个「圣人之道」,来守护他们窃得的战利品。
所以庄子认为,那些公认为聪明的人,把财物紧密封锁在箱子、袋子及柜子里,正好方便大盗来搬取;而「圣人之道」普流人世,适可被大盗利用来美化掩饰其为非作歹的事实,故曰:「世俗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胠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