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圆乱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一)发布招标顷差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状况,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橘乎档他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书等。(三)其他程序:投标商考察现场;招标答疑并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投标商编制标书;投标;开标;评标;颁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