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宗法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家国一体,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下的周代等级划分已经非常明确,大致分为大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五等。各种不同等级的人,身份地位、权利、义务都不相同;礼仪、服饰,器用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能僭越。西周建立后,实行大规模的封邦建国,构筑了一个奴隶制社会完美的宗法金字塔。这座金字塔的结构,由三个循环层的大宗和小宗组成。第一层次是周王,称天子,是天下的第一大宗,最高的政权统治者,对于各宗都有绝对的支配权和剥夺权,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宗法金字塔的中坚层次是分封诸侯,他们都是周王的诸子,对周王而言处于小宗的地位,但在其封国内却为大宗。第三层次是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小宗有纳贡、帮助出兵征伐的义务。大宗有保护小宗、调解小宗之间纠纷的责任。至于异性诸侯,根据“同性不婚”这条原则,便成了甥舅关系。因此,周王朝实际上是一个奴隶主大家族的统治体系,周王即周天子,即是国王,又是家族中的家长。这种复杂的血缘层次的大小宗络,使奴隶主贵族连结成一个个井然有序的政治实体,不仅确定了各级奴隶主贵族的等级地位,而且把宗族结构与国家政权结构融为一体,从而实现了封邦建国的特定谋略。宗法制汪罩贺的实质在于保证夺取政权的家族对全社会实行家长制的专制统治。周王及诸候的王位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包括国家权力、财富和奴隶,都属于世袭继承的范围。压在这金字塔式等级制度底层的,就是广大的平民和奴隶,他们终年“力役以事上”,自己则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法律还规定;“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不但禁闷颂止迁徙和杂居,而且子孙也须世守其业。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