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立法司法行政考试和监察五权分立思想的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提出立法、司法、行政、考试和监察五权分立思想的是孙中山,他建立了五院分立制度。睁搭空
孙中山参照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结合中国封建时代的考试制度和御史监察制度,在演说中提出革命成功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将实行行政、立法、裁判、考试、监察“五权分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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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分立的思想是为了防止个人独裁,确保政府行使治权时的分权和制衡。在三权分立之中,考试权是附在行政上的,弹劾权是附在立法上的,孙中山在此基础上借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二权的科举取士制度,将这二者独立出来,赋予其与其他三权平等的地位。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以及后来实行的五院制都是为了权力制衡,体现了共和理念,但是在后来的枝友实际操作中,五院制政府成了国民党内部各派系斗争的场所悉瞎,也成了蒋介石个人独裁的牺牲品,五院制与孙中山的初衷背道而驰,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