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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文言文注释

掩耳盗铃文言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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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文言文注释

原文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钟③者,欲负而走,则④钟大不可负⑤;以锤⑥毁之,钟况⑦然有声。伏禅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⑧掩其耳。恶⑨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⑩矣!   ——选自《吕氏春秋·自知》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2)得:得到。   (3)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4)则:但是李稿   (5)负:用背驮东西。   (6)锤(chuí):槌子或棒子。   (7)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8)遽(jù):立刻。   (9)恶:害怕。   (10)悖(bèi):荒谬。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哪厅孝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