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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三中全会中心议题

七届三中全会中心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七届三中全会中心议题

法律分析:七届三中全会的议题是 确定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任务,以及为此必须进行的各项工作和所应采取的战略策略方姿链敬针。七届三中全会于1950年6月6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会议讨论了毛泽东提交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唤世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迹慎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