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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 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关于问题补充  职工月工资1000元,因违纪扣款100元,因缺尺穗勤扣100元,请问计入应付工资的数额应该是则盯900元吗  分录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1000-缺勤扣款100  贷:应付工资900  扣违纪罚款是分录是借:应付工资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不正确  1、计提工资时  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孙困和、管理费用(看职工的性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1000  2、计提罚款时  借 其他应收款200  贷 营业外收入200  借 应付职工薪酬-违纪扣款100  -缺勤扣款100  贷 其他应收款 200  新准则没有应付工资科目,改为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