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新股上市交易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如下:1.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支持引导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维护科创板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棚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9年3月1日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2019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完善中小 投资者保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改,已经本所漏和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拓展资料:1.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科创板的上市和持续监管等事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在返伍本所科创板首次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2.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