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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有什么权力。

联合国秘书长,有什么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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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有什么权力。

如果按照《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的定义,现任秘书长潘基文,地位相当于联合国秘书处这家拥有43000名员工的跨国公司CEO。是的,秘书处就是一个有43000人的庞大组织,因为,这个“秘书处”其实就是联合国全球范围内所有行政机构的统称。他是这样产生的:先由联合国安理会闭门会议推荐出秘书长候选人,并进行摸底投票,一是看哪位候选人得票最多,是否过半数;二则看是否有红票出辩瞎厅现。所谓红票,指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由于常任理事国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拿到红票的候选人铁定无法上任。最著名的例子要数第六任秘书长加利,他在谋求连任时,拿到了15个理事国中的14票,但还是失败了,因为美国给了一张红票。《宪章》第101条规定:“办事人员由秘书长依大会所定章程委派之。”但现实中,他甚至连自己的副手,都不能决定。十几位分管不同事务的副秘书长,表面上是秘书长“任命”的左右手,其实这项“任命”只是走个形式,重要的副秘书长职位实际上长期为大国所把持。最大的权力是“提请注意” 接下来我们说说,秘书长在哪些具体事务上说了算。这要先翻翻联合国的“使用说明书”。《宪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这一条涵盖了你看到的大部分关于联合国的新闻。秘书长是怎么“领导”联合国在和平与发展的道路上前进的?看《宪章》第99条:“秘书长可将其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请注意:秘书长只能“提请安理会注意”,绝无对安理会“下命令”的可能。也就是说,秘书长拥有的只是广泛的“建议权”。安理会可以提名唯一的秘书长候选人让193个成员国去投票,还有权断定侵略行为是否发生,也是唯一一个有权力宣布使用武神裤力的机构。更关键的是,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携隐美、中、俄、英、法)拥有一票否决权,只要他们投反对票,决议就不能执行。秘书长必须伺候好大国,尤其是美国。每任秘书长心里都明白,这不仅关系到联合国的生存,更事关自己的政治生命。原因很简单,美国政治军事力量最强,缴纳联合国最多会费,联合国的总部也设在纽约。中国外交官陈健曾出任联合国副秘书长,他在一次访谈中回忆,自己上班的第一天,时任秘书长安南便对他说,联合国必须和美国一起工作。那么,在安全事务之外,秘书长就“手握大权”了么?NO。继续读《宪章》第98条:“秘书长在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的一切会议上,行使秘书长的职权,并应执行各机构赋予之其他职务。秘书长应向大会提送关于本组织工作的年度报告。”每年9月到12月的联合国大会上,193个成员国代表团提交议案,辩论,表决……秘书长要在会上提交关于联合国的年度工作报告。“乞讨” 还剩一个关键问题,秘书长能否管钱,怎么管?联合国财政预算由秘书长拟定,交由联合国大会讨论和审批。这意味着,秘书长所拥有的规划财务权力十分有限。制定好预算之后,要提交联合国大会终审,各国都能协商,进行“讨价还价”。而且《宪章》规定,联合国的经费“应由各会员国依照大会分配限额担负之”。在联合国的权力架构里,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给多少钱,秘书长得看“大户”的多少脸色。美国承担着联合国超过五分之一的会费,拖欠会费、抵制预算是它控制联合国的常见招数。许多秘书长都有向美国讨会费的经验。2009年,潘基文公开批评美国拖欠八亿多美元的会费,引发白宫激烈反弹。潘基文不得不专门为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