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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台湾回归的资料

有关台湾回归的资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清朝战败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本来为中国领土的台湾被中国清政府割让与日本,从此进入台湾日据时期。

二次大战期间,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同意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1944年4月,位于重庆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由中国国民党中央设计局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

并任命陈仪为主任委员。该调查委员会对当时日治下台湾的经济,政治,民生,军事等各方面作出颇为详细的调查。

战后,国民政府对于如何接管台湾有两派意见,一派建议完全与进驻其他“沦陷区”相同,设立“台湾省”。另一派则主张在台亏伏雀设立拥有军警等特别公权力的“特别行政区”。

当时的中国领导者──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采纳陈仪《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的意见,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负责接收台湾,全部公署行政人员初定为2000名。但最后接管计划中的规划并未完全实施,长官公署制度集军政大权于一身而为人诟病,甚至被称为“新总督府”。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发表《终战诏书》,二战结束。同年8月29日日蒋介石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并于9月1日于重庆宣布成立“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

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于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日本原台湾总督府,代表为总督安藤利吉,陈仪则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台北市役所即现“行政院”院址。

有关台湾回归的资料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领土。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琉球”。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到宋元时期(公元960—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

汉人开拓澎湖以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了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厅友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湾,元朝政府在台湾有正式管理。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

明朝后期开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战乱和灾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地方当局和郑芝龙集团曾经有组织地移民台湾。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销早府,隶属于福建省。

至1811年,台湾人口已达190万,其中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使台湾的经济得到很快地发展。这个时期,台湾与福建、广东的来往比以往更为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光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