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金融机构对可疑类客户应采取哪些风险控制措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百度搜索:保险公司 反洗钱制度。差不多10年前为了配合人行搞反洗钱,写了几万字的各种制度和培训文档。可疑交易是指:交易的金额、时间、频率、方式、流向、用途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一年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滑手(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和保险金额;(三)对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制度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账户收益的;(四)投保人有意逃避对交易的监测与检查的;(五)退保时称发票丢失,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标准的;(六)投保时拒绝告知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财务状况等文件的;(七核让仿)投保规模、交费方式、频率与投保人的身份、财务状况不符的;(八)购买的保险改纤产品与其实际需要明显不符,经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九)保险合同持有人、签署人和投保人不一致且利益不相关的;(十)大额投保后立即退保或短期内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十一)明显超额支付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的;(十二)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十三)单位客户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的;(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个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关系的;(十五)保险业务与洗钱高风险地区有联系的;(十六)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费及支付其他资金的;(十七)保险公司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的保险费及支付其他资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帐户且不能合理解释的;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安排、监督、管理、报告公司内部的反洗钱工作。各支公司负责人为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责任人。第七条 公司客服、财务及各业务部门必须明确一名员工对反洗钱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监督、记录、分析、报告和追踪,对容易出现洗钱的险种及账户加强监控。第八条 公司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反洗钱意识,对于任何洗钱可疑迹象要求必须及时报告。第九条 公司各下级机构在与个人客户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要求其出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第十条 公司各级单位、部门、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本制度定义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应及时填写《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总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第十一条 对公司各级上报的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领导小组应召集有关部门商讨处理措施,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在未得到反洗钱领导小组书面批准之前,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收付费业务。涉及洗钱交易的,要及时上报给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