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清朝弘瞻的结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爱新觉罗·弘曕,是雍正的第六子,序齿排行为第十子,是乾隆最小的弟弟。他生于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十一日亥时,母亲是谦妃刘氏。”弘曕是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果亲王允礼的继子。允礼的第一个儿子在六个月的时候夭折,没有子嗣。乾隆三年(1738)三月,庄亲王允禄奏请把弘曕过继给允礼,乾隆准奏,并命其承袭果亲王。后弘曕获罪降为贝勒,死前又恢复为郡王,谥为恭,故称为多罗果恭郡王。他幼时常住在圆明园,又被称作“圆明园阿哥”。弘曕被革职后,闭门家居,抑郁不欢,一病不起。病危时,乾隆帝亲临视疾,弘曕在衾褥间叩首谢罪。乾隆帝被手足之情所感动,呜咽失声,拉着弘曕的手说:我因你年少,故而稍加处分,以改变你的脾气,想不到你会因此得这样重的病。之后乾隆下令恢复弘曕郡王的封爵,但遗憾的是弘曕不久即死,时在乾隆三十年(1765)三月初八日申时,年33岁,谥曰恭。弘曕死后乾隆极为悔痛,为其制作了诗文,镌刻在他园寝的石碑上。碑文中流露出了对这个弟弟的喜爱和痛惜。大概意思是:弟弟我对你是真诚的,虽然你犯了一些过错,但我只给了你轻微的处分,鼓励你改正错误……在我去南方巡游回来的半路上听到你患病的奏折,后特意禀报太后,又封你为郡王,希望你听到这个消息后病能够快些好起来,谁能想到娇嫩的枝条被春风吹折了,菜叶上的露水很快就被风晒干了。驿站的快马传来死讯,更增加了我的悲痛。…………(后附:多罗果恭郡王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