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小学生坠楼事件经过是怎么样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6月4日,一位江苏常州的小学生缪可馨在上完两节作文课后,跑出教室翻越栏杆坠楼身亡。事情原因大家都知道了,主要是这个孩子在写了一篇《三打白骨精》读后感后,老师在批改孩子的作文时,给她的评语是:“传递正能量”。
在老师批改后,孩子就翻越四层栏杆坠楼身亡了。事发后,家长将语文课上的作文修改情况拍照发布到网上,怀疑老师的教学方式不当,这与女儿跳楼有直接关系。缪父称,平常孩子是非常开朗活泼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很想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
事情发生后,不基差宏断有学生举报涉事的袁老师此前就有打骂和体罚学生的前科。不过,当地的教育局说:“我们也没有掌握线索和证据,目前正在调查当中。如果说调查属实,依据师德师风的有关要求,我们会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
语文老师袁某在最近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到:我就说,要写一个具体的实例,作文中尽量传递正能量。而且顺手在她的本子上写上了“传递正能量”五个字。别的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而父亲却认为孩子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东西的,我为她感到骄傲。父亲对这件事情产生了很多的疑问。他对孩子作文这种大幅度的删减产生了疑问,这篇作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删这么多。
老师的解释是:全是她自己的修改符号。”“至于后面撕掉部分写的是什么,我没有看到也没有撕她写的作文”。
在这件事当中,关键问题就是老师搏册对缪可馨的评语:“传递正能量。”从这句话的意思上来看,就是暗指孩子没有传递正能量。因此悲剧也就发生了。
扩展资料
常州坠楼女生班主任调查处理结果
金坛区教育局在2020年7月8日宣布常州坠楼女庆大生班主任调查处理结果。
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常州坠楼女生班主任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