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广告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广告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广告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广告公司的营业税税率是5%。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广告业税率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一、经国务院批准肢悉,自2013年8月1日起,顷饥明在全国雀告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广告业税率营改增以后,分两种情况:

1、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地方教育费附加每个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是1.5%,具体以当地税率为准。)。

2、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地方教育费附加每个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是1.5%,具体以当地税率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1、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地方教育费附加每个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是1.5%,具体以当地税率为准。)。

2、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地方教育费附加每个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是1.5%,具体以当地税率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地方教育费附加每个地方的税率有所不同,有的是1.5%,具体以当地税率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