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金额核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售价金额核算亦称“售价记帐实物负责制”。零售商品的一种核算方法。其基本内容为:(1) 售价记帐金额控制。商品从购到销均按售价记帐,以售价金额控制“库存商品”。其明细帐按实物负责人设户,只记售价总金额,不记商品品种和数量,以售价总值反映其经济责任。(2) 建立实物负责 制。按照经营品种范围划分若干实物负责人(柜、组) ,承担本柜、组全部物资责任。柜组内部明确分工到人,使零售商品的购、销、存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3) 设置“进销差价” 帐户。商品购入按进价付款,而记入“库存商品”帐户按售价记帐,其差额就是尚待实现的毛利,称为“进销差价”设立“进销差价” 帐户作为“库存商品” 的调整帐户,列为资金来源,月末按一定方法,将实现差价予以调整。调整后,“库存商品”余额,减去“进销差价”帐户余额,即为库存商品的进价总值。(4) 加强商品盘点工作。由于库存商品只有总金额指标,而无具体品种和数量指标,商品发生溢缺,通过盘点才能确定商品的实存数额。(5) 加强商品价格管理。必须严格按物价政策办事,不准无故提价。(6)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加强商品进、销、存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商品验收、盘点、报帐对帐、交接、货与款核对和解缴销货款等制 度。商品的购、销、调、存、调价、溢损、长短等事项,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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