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双重领导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军队双重领导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军事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双重领导制度。1991年1月1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区、军分区和军队建制内的县(市)人民武装部,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领导,成为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书记兼任省军区、军分区和,军队建制内的县(市)人民武装部党的委员会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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