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字的笔顺怎么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歌的笔顺这样写:
横、竖、横折、横、竖、横、竖、横折、横、竖钩、撇、横撇/横钩、撇、捺。
形声字。歌字常见于西周文献,但古文字资料中最早见于春秋时代。在金文中,“歌”写作(诃),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这个字的本义与言语有关;右部的“可”,为赞同、许可,于此作为不示义的声符,表示音读。一说,“可”有唱歌之义,于此作表义的声旁。形旁仍然为言,声旁改为“哥”。“哥”作二可相叠,《说文》曰:“哥,声也。从二可。古文以为謌字。
篆文“歌”字,右部为“欠”,“欠”的甲骨文像一个人张大嘴巴在吸气或吹气,以示与口有关。“哥”与“欠”相合,进一步表示伴随乐声而歌唱。从欠之“歌”,见于《说文》小篆,更洞盯常见于秦简、汉简帛,其形体当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
“歌”本义有名词、动词两用,作动词指有音乐伴奏的唱,如《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作名词则指供人唱的作品,如《诗经·大雅·桑柔》:“既作尔歌。”歌和歌曲都有歌词,叫诗,所以歌也指能配合乐曲歌唱的诗。因为“歌”多用来颂扬先人或英雄的功德,所以“歌”也有颂扬的意思。
“歌”后来引申为古代诗歌体裁之一,后来称颂颤段为歌诗,现代统称为诗歌。如唐代诗人白居野誉易的《长恨歌》、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汉代的乐府民歌,其实也就是乐府诗。由于“歌”与乐曲密不可分,所以“歌”还有奏乐的意义。《礼记·檀弓下》中“歌于斯”的说法,就是指在祭祀的时候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