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的年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年满18岁。每年12月31日以前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到二十四周岁之前。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拦唯十六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简敏培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拿衡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