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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十条政策解读

新十条政策解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新十条政策解读

 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风险区域划分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补充说明

  各地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应快速管控密切接触者,无社改洞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补充说明

  Q:哪些属于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

  A:《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及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Q:就医是否有核酸要求?

  A:《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掘告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中明确: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核散枯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