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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区别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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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区别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主要区别在于:(1)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进货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2)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3)外商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4)退税的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来料加工的特点: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来料加脊虚工不占用资金,也不考虑销售存在的风险。来料加工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之间是受托与委托的协议关系。进料加工的特点: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樱悄燃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进料加工使用外汇占用周转资金,承担着出口货物质量与国外销售的风险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是买入与卖出的交易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运陪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