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的法律。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手早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法律修订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陪搭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芦薯拿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