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桥键不可以转让,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规定的话,那就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敏蚂巧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物察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