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发展 我要怎么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的十七大报告系统的阐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体系的完整构建是十七大会议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方针指南,同时也为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02年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予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逐步走出困境,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确的力量。探索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依据,寻找一条适合中国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发展之路,中国供销合作事业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探索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
供销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中新的组织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今天供销合作社的巨大成就,供销合作社就不能发挥市场与政府、老百姓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目前为农服务的主要载体。要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重点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必须先企业化,后合作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必须要 遵循市场体制的规律,保护产权,鼓励竞争,价格调节,需求主导,才不会被市场所淘汰。要不断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加快供销合作社企业化改造,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合作社是经济弱者的组织,农民在任何时候都是弱者,需要这种组织。通过合作联合是农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增效的重要举措。同时,合作社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自身才能发展壮大。但合作组织发展有个过程,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是产品经济的配给组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要成为以流通为主导的为农服务综合组织,这个跨度比较大,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支撑,没有办法实现。因此,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必须先企业化,后合作化,先把自身力量做大做强,把基础打牢,再进行合作化改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这个理论是得到实践检验的。
(二)供销合作社在强化流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要求,农民群众的期盼,更是供销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高举为农服务的大旗,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也是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永恒主题。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必须强化最基本的功能,加快流通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本质上也是流通的合作。通过流通领域的合作,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供销合作社要强化流通功能,必须要把“新网工程”融入供销合作社的“三社”建设,以 “新网工程”带动 “三社”发展,其本身也是对供销合作社流通功能的强化。目前,为农服务社的持续发展问题,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路问题,其本质都是流通问题。因此,要从拓展的角度理解流通的功能,重点抓好流通的增值服务。一是物流配送。当前,农产品和工业品配送成本高,其中农产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总成本的40%,工业品配送成本基本上占总成本的20%以上,如果能通过流通网络的建设,把产品配送价格降下来,让农民和有关经营单位分享,从而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品牌经营。目前,农产品有品牌的少,有较响品牌的更少,要实现农产品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品牌到大品牌,从区域品牌到全国品牌,从全国品牌到世界品牌,供销合作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三是产品加工。供销合作社要抓住自身特色产品,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培育供销合作社的主打产品,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供销合作社在构建自身基本网络体系的前提下,实现开放办社。网络是继土地、资本、劳动力之后的第四种资源,供销合作社有自上而下的联合社,有传统的自身网络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淀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和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构建自身的基本网络体系,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通过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发挥网络的双向流通功能,一方面把货真价实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下乡,让农民买的放心;另一方面把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收购上来,让农民卖的称心,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同时,要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等载体和平台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
二、坚持制度创新,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创新。要围绕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介定各级联合社的行政职能,把供销合作社发展纳入党委政府的发展规划中,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供销合作社才能不断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全国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上提出,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坚持市场取向,坚持改革创新,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明确地赋予了供销合作社的职责和任务,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机遇。此外,供销合作社还应成为政府支农、惠农的有效载体,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这是世界合作社发展的大势所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照合作制原则,整合资源,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和资金,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
(二)供销合作社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目前,有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村建立一些为农服务组织,但因为没有完整的网络体系和载体,持续性不强,其结果注定要关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有完整的组织网络,完全可以利用其遍布乡村的网络体系,在村一级搞一站式综合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物资、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建为农服务社,形成共建共用机制,增强为农服务社的综合服务功能。政府的其它职能部门要按照支农、惠农的要求,给予资金或政策的支持,没有必要再到农村设立其它服务机构,可以委托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组织,达到支农、惠农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可以有效实现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物质基础。实行开放办社,多元投入,既可以采取供销合作社独家投资建办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供销合作社与村委会、供销合作社与企业单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或职工联合等多种建办形式,广泛吸聚社会资本和闲置资源参与为农服务。对其中的经营性服务项目采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这一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得到实践检验的,但供销合作社一定要从自身最有优势的项目做起,构建自身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在坚持为农服务过程中,重点把握三点:一是在产权关系上,要坚持社有资产的法人所有,至少到县级联合社。要不断探索社有资产的法人所有结构和运作机制,确保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主导地位。二是在网络经营上坚持自有网络与其它经营服务网络的对接。供销合作社不仅要实现与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对接,还要与广大农村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对接。各级联合社要大力建办农产品等批发市场,坚持服务主体在农村,商品流通的枢纽在城市,发展大网络,培育大市场、实现大流通。三是在构建供销合作社人才体系上坚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和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机制,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