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原则

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原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原则

“排除合理怀疑”是指“360问答对于事实的认定,已没有符合常理的、有根据的怀疑,实际上达到确信的程度。‘ 

证据确实、充分’具有较强的的客观性,但司法实践中,这一标准是否达到,还是要通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主观判断,以达到主客观相统一。只有对案件已经不存在合理的怀疑,形成内心确信,才能认定案件‘证染置白据确实、充分’”。 

我国传统证良袁盟帝施越据理论一般从逻辑学的角度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解释术众为“唯一性”“排他性”,而“排除合理怀疑”的实质也是要求事实裁判者确信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存在且为被告人所实施,对案件事实的存在达到了没有合理怀疑的程度,即表明依据案件证据材料得种跑五然作会济不出其他结论,因此可以形成确信。 

而对“合理怀疑”首先应当万问亲是在对全案证据进行慎重、细致分析推理的基础上产生的,有具体的证据事实为依据,具站率养有实质性,同时还必须是符合经验格重商值与逻辑、具有合理性的怀疑,而不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测。 

其次,“合理怀疑”应当具有足以能够动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效力。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山七判待效分析判断时出现矛盾与疑点属于正常现象,不一定影响定案,只有那些能够动摇基本事实认定的怀疑才是定罪证明标准所指的“合理怀疑”。但有时并非只排除重大、实质的怀疑即可,故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把握。 

因此“排除合理怀疑”可以概况为在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之后,事实裁判者对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再存在任何有证据支持的、符合经验与逻辑法则的疑问,产生了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内心确信。 

扩展资料: 

排除合理怀疑概念的引入

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呼从达解释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进行了补充细化,引入了“排除时镇解巴言合理怀疑”的概念。根据《刑事某木军划稳的岁京站政器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其次,据以定案误掉帮甲常矛信从会坚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再次,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经排除合理怀疑。这不仅要求定罪和量刑的事实都翻那毛未要有查证属实的证据予以证明,还要使对犯罪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高度,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在案件办理初期,由于掌握的证据材料尚不充足,会存在众多“疑点”,尚未形成较为合理的主观性认识,随着诉讼活动的上开据推进,刑事案件中存在的“怀疑”或者“疑点”将的菜受金调养坏收会逐渐减少,直到“排除合理怀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志苦仍法院网-被告人承担证调雷引王明责任与“排除合理怀疑”的把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在中国适用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