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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增值税预缴规定

房地产增值税预缴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房地产增值税预缴规定

法律分析:1、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简唤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档做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设才间帮运县季色级照3%的预征行咐衡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述构科足运晚投端根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来自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