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逮捕?什么是拘押? 羁押又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让盯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谈链法院判决生效为止。羁押:在我国含滑孙,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首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羁押,然后在3日内提起逮捕(特殊情况延长到7日或30日)。逮捕后的阶段为侦查羁押。所以,归结来说,它们之间是承接关系,先有拘留羁押,再有侦查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