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时间,签订国家及主要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主要内容】●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1]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指穗碰此的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1 由于马关条约中规定将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危害了沙俄在东北的权益唯谈,故于马关条约签署后六天则受俄罗斯、法国及德国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赎辽费”作为补族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