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转业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军队干部转业制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地方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主要作转业安置。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也可以作转业安置。军官达到平时服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担任作战部队师级职务的55岁,担任作战部队军级职务的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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