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有哪些主要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内返闹配容精要:《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全书分上下两篇,前50条弯衡为上篇,后50条为下篇。上篇主要论述教师职业的性质、特点,教师应具备的素养以及智育的主要任务与方法等问题;下篇主要论述教师应如何协调各种教育力量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在上下两篇的最后部分,苏霍姆林斯基还就教师如何制订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教师应具备的素养:苏霍姆林斯基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深知作为一个教师首先必须深刻理解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提高教师的基本素养,才能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因此,他一开头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详尽地阐明了自己的看法。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人的工作是一种特殊的、最富有创造性的职业,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教师是对不断变化发展的儿童施加影响。
②教师的工作具有滞后性。
③教师在各种影响和教育儿童的力量(如家庭、集体、学校、书籍、街头伙伴等)中处于“指挥者”的地位。
④教师“工作的对象是正在形成中的个性的最细腻的精神生活领域,即智慧、情感、意志、信念、自我意识”。
教师职业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教师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思想修养,这就是:①愿意和乐于在“儿童世界”中生活。
②要有“研究人”的嗜好。
③要有人道主义乐观主义精神,能真诚地热爱、尊重和信任儿童。
④要有科学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⑤要精通自己所教的学科,懂得教育学和心理学,具有渊博的知识。
⑥要有高度的语言修养。
(2)智育的主要任务及其漏指实施:苏霍姆林斯基主张,智育最主要的任务是,一方面要给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另一方面则要培养学生基本的学习能力。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智育教育?苏霍姆林斯基建议:①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②要为学生创造一个丰富的智力生活环境。
③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自由活动的时间。
④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做到手脑并用。
⑤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兴趣爱好,因材施教。
⑥要认真地、正确地评价学生的成绩。
从上述可见,苏霍姆林斯基关于智育的理论是丰富多彩而又颇具特色的。
在教学的基本原则方面,苏霍姆林斯基虽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但他没有套用传统的、僵死的教学原则,而是根据时代的特点,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创造了一系列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从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把教学论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3)协调各种教育力量,保证学生全面而和谐的发展苏霍姆林斯基把受教育的儿童形象地比作一块大理石,而参与雕刻这块大理石的有6种力量,即家庭、教师、学生集体、学生本人(自我教育)、书籍、街头伙伴、亲属或熟人。并且进一步指出,只有当这些“雕塑家”的行动配合协调,才能“使我们在苏维埃学校里创造出来的人成为德育、智育、美育的完善杰作”。
①充分发挥教师的“指挥者”的作用及其对学生的直接影响。
②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儿童的教育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帮助他们改善家庭教育,苏霍姆林斯基主张开办“家长教育学校”,开设家长教育学,以帮助家长解决以下几个问题:a)创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培养儿童的情感和智力。
b)培养明智的父母之爱。
c)要从小培养儿童热爱劳动的品质。
③培养集体,充分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
如何培养集体?按照苏霍姆林斯基的意见,集体是教师的创造。
首先,集体的建立是从思想一致开始的。
其次,要通过劳动培养学生集体。
最后,要培养共同的智力倾向。
④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断言,能够促使人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为了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苏霍姆林斯基强调教师必须首先与学生建立起相互信任的良好的师生关系,促使学生个人的尊严和荣誉感发挥作用。
⑤要用书籍去影响学生的心灵。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除了要协调上述各种教师力量以外,还应密切注视街头伙伴、亲属或熟人对学生的影响,善于观察学生周围的环境,充分利用各种积极的影响,克服消极影响,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在儿童的教育过程中,人们早就注意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意义,并力图使这三者相互一致。苏霍姆林斯基的功绩在于把这些教育因素具体化,并用自己的实际经验使之更加丰富。他特别强调教师在儿童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教师不仅要充分发挥其对儿童的直接影响,而且要成为各种教育力量的“指挥者”。这就大大提高了教师的地位,进一步激发了教师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他还以辩证的观点论述了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力求把集体教育和个人教育结合起来,指出:“个人与集体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没有对个人的教育,就谈不上集体的教育力量,而对个人的教育离开自我教育是不可思议的”,从而发展了马卡连柯的集体主义教育思想。
(4)做好教育工作计划: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工作计划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工作计划就不可能有“完全合格的教育工作”。那么,教师应该如何制订教育工作计划?按照苏霍姆林斯基的意见,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可能有任何刻板公式和现成方法的。但是有几个问题必须注意:首先,在做计划之前必须明确教育目标。其次,任何一个年级的教师都不能孤立地考虑本年级的工作,而必须考虑教育工作的全过程(从学前期,直到学生中学毕业、独立参加生产劳动、完全长大成人并做父亲或母亲),对今后10~15年期间必须进行的工作制订出一个总体计划。最后,在大体弄清教育目标和总体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具体的、详细的计划。
①教学工作计划。
首先要制订为期数年的远景计划,它包括:学生应阅读的文学作品、科普读物的书目;学生应当欣赏的音乐作品;跟学生谈话时使用的绘画作品;学生应当牢记的基础知识;各年级要写的作文题目;“思维课”的题目;教师和学生要制作的直观教具的大致清单等。其次,要根据远景计划的总目标,制订专题计划或课时计划,这种计划不应是详细的讲稿,而是“对教材进行创造性加工的内容”,如检查家庭作业时要让学生回答的问题,学习新教材要独立完成的作业等。
②教育工作计划。
与制订教学计划不同,在制订教育工作计划时,首先要制订一般性计划。其内容包括:草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应读完的书籍的书单;使学生“懂得什么是劳动、荣誉、尊严、友谊和对人的关怀”,以及应该为自己的父母或其他人做些什么。其次,要制订出教育工作的更具体的计划。
此外,苏霍姆林斯基还建议教师要经常写教育日记,他认为教育日记是教师“进行思考和创造的源泉”。它有助于教师观察学生的行为和思维活动的变化,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同时,写日记还有助于教师集中思考教育工作中的问题,积累教育资料,提高教育修养,逐渐形成自己的教育体系和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