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与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非法出版物的认定是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处罚如下:1、违反法律规定,清仿非法出版书籍等读物的,依照非法出版的行为,给予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罚款等的处罚;2、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伍正者,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腔薯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