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深户的流程及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提交资料、签订协议: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证(在深圳买社保一年以上才可办理且社保不能中断)、社保卡(在深圳需交社保一年以上);资格证书或其他加分的证书及填写人才引进信息表;房产证或抵押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红章);本人、配偶、小孩的户口首页及本拿桥人页;学历证书(中专、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证书原件、档案及提供验证报告或半年以上的学历信息查询备案表);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的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和中心签订协办协议。
2、网上申报。
3、去窗口签订正式协议,需带各原件,本人必须配合签字;(根据窗口协定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4、预审。
5、预审通过后网上公示:(一个星期),公示通过后一个星期左右打印清单。
6、中心申报人员去领清单,后通知本人过来签名消念猛及回家盖章,准备原件(20天);
7、提交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20天);
8、审核通过后领取入户指标卡,公安局开准迁证;
9、回老家办理迁出手续;在深圳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落户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高镇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