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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两改元的简介

废两改元的简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33年3月10日,中国币制开始废用银两,改用银元。

银圆茄两是我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码腔激元并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虽有倡废两改元之议,迄未实现。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原定以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以银币收付。上海以外应按4月5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收付。持有银两者,可由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在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兑换银币。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虽然颁布了《国币条例》,实行银本位,银元也逐渐趋向统一,但银两制度并没有被废除,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没有改变。银两银元并行,给商品交易和货币流通带来很大的不便。

主张两元并用的主要是钱庄。钱庄长期利用银两和银元并用局面从中渔利。主张废两改元的主要是银行家。

1932年,国民党政府组织了一个废两改元的研究会。研究会认为,使用银两的习惯过久,要废除银两,必须分步骤地逐步推行;上海是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如上海行得通,则推行各地、当较容易。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采纳了这个建议,遂分两步实施,先上海,后全国,实行废两改元。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称“本部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3月10日起施行。3月8日,又迟袜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重量为26.6971克,成色为银88%,铜12%,即合纯银23.493448克。在发布上述命令和条例时,中央造币厂从3月起开铸新银币。新银币正面孙中山半身头像,背面为帆船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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