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恶势力头目罗登被执行死刑,他曾经为何被称为“不怕阎王的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罗登经常在四川、青海、甘肃三个省的交界处为非作歹。他好狠斗勇,经常使用暴力方法放高利贷和收债、敲诈勒索等,被当地群众成为不怕阎王的人。
在2004年,刚刚19岁的罗登在阿坝县用刀将许某伤害致死后潜逃。与2005年在压力下向警方投案,同年被判故意伤害之人死亡罪,处以有期徒刑。出狱后的罗登,在2013年因其女友泽女士提出分手,随后多次殴打泽女士,同时损坏学校财物。又以分手费为由向泽女士家人敲诈四万元。
2013年罗登带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到阿坝县查理乡的村民索某家中暴力收债十万元。同年,罗登在红原县某酒店内开设赌场,因尕某在赌场内向罗登结果两万元的赌债,无力偿还,被罗某等人殴打后,逼迫尕某向他人借钱后还款。从2012年到2016年,罗登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2015年,罗登让红原县的罗某某在驾驶罗登的二手奥迪车接罗登女朋友,途中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事后罗某某将车修好,罗登将车以25万元卖出,又纠集谢某某等人多次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罗某某,并敲诈罗某某现金27万元。
在2016年,罗登和朋友正在喝酒,因碰杯时,举酒杯高低的原因,持刀将被害人特某砍伤,后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罗登驾车逃离现场,经过警方的大量侦查,在2018年在唐克镇川甘交界地带,由武警、阿坝州公安局、阿坝县公安局组成的160名警力,将罗登抓捕归案。现场缴获了冲锋枪、弹夹、子弹、手榴弹、管制刀具等。
阿坝州中级法院对罗登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和没收违法所得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