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聆讯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聆讯是指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陈述,聆讯一般都在内庭形式进行,与案无关人士不得列席。 依据本词条原意,本人认为“聆讯”一词,可理解为:聆讯属于执法部门对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答复质询等执法程序之一。 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陈述。聆讯一般都在内庭形式进行,与案无关人士不得列席。聆讯,从字面上理解即是:聆听和讯问的意思!是普通法系的一个术语。不过从涵意上讲,是和我们所使用的大陆法系中的“询问”“讯问”是大体相同的。且意思介于两者之间! 办公室 诉讼律师和法官的办公室,称为“Chamber”。诉讼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讯是在法官的办公室中进行的,称为内庭聆讯”hearing in chambers”,内庭聆讯只准许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