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分封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西周分前陵封制建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奴隶主国家的统治。周武王建立西周后,为了对征服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统治,就沿袭前代的办法,把若干土地及土地上的奴隶和平民分封给诸侯。分封制是西周的长久国策,周公旦在东征平叛后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分封,在西周中期和晚期,周王室还陆续分封了一些诸侯。西周统治者这样做,就是希望通过受封的宗亲功臣等奴隶主贵族在各地建立诸侯国,作为中央的政治和军事屏障,拱卫周王室。(2)分封制的对象西周分封制中受封的对象,有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其中受封的王族最多,地理位置也大多较为优越,是分封对象的主体,史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焉”,王室贵族建立的重要国家有周公旦之子伯禽建立的鲁国,周成王之弟叔虞建立的晋国等。功臣建立的诸侯国也是维护周朝统治的重要力量,比较重要的国家有姜尚建立的齐国。先代贵族后裔建立的诸侯国不多,土地也很少,大多是起象征性的安抚作用,如尧的后代渣禅建立的蓟国,舜的后代建立的陈国,纣王之兄微子启建立的宋国等。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分封制也是一种分级立宗制,所以除周天子外,奴隶主统治集团内部的诸侯和卿大夫还要进行层层分封,士由于拥有的采如悔尘邑太小就不再分封。(3)分封制的内容(权力和义务)分封制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了诸侯的权利和义务。诸侯的权利主要是获得土地和人民,在封国内拥有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独立性,如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和征派赋税,并有再次分封的权利。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周王室的命令,如政治上镇守疆土和朝觐述职,军事上随从作战,经济上交纳贡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