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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中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该机关由总理、乎和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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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并解释国家的法律,颁布法令,并监督其执行;

二、规定国家的施政纲领;

三、废除或修改政务院与国家的法律、法令相抵触的决议或命令;

四、批准或废除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立的条约或协定;

五、处理战争或和平问题;

六、批准或修改国家的预算和决算;

七、颁布国家的大赦令或特赦令;

八、制定并颁发国家的勋章、奖章,制定并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

九、任命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岁李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的领导成员以及各大扰让行政区、各省市主要行政人员和驻外公使、大使、全权代表;

十、筹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